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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网络社群的忧患意识 --从部落客面对诽谤诉讼谈起


近日,新海峡时报集团起诉两名本地部落客诽谤的案件引起了本地舆论界的关注。值得玩味的是,网络社群与主流媒体在这项课题上持有渭径分明的立场。

网络社群普遍认为,由亲执政党媒体机构出面起诉时常和当局的观点“对着干”的著名网络异议分子,很可能是当权者加强对网络言论空间进行管制的前奏,进而发起“部落客团结起来,不要怕”(Bloggers United, No Fear)的网络运动,强烈声讨一切试图打压网络言论自由的举措;然而,以巫、英文报章为首的主流平面媒体则倾向于认为这两起诽谤官司是催谷本地部落客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发表言论的契机,部落客和一般传统媒体一样,都不能自外于法律的规范。

自从本地网民积极应用各种网络媒介发布声援两名招惹诽谤官司的部落客之讯息以来,也有部分网民认为,网络社群已经把两名落难的部落客给“神话”了,以致模糊了捍卫网络言论空间的焦点,并且有干预司法公平审讯的嫌疑。

异见鞭策理性思辩 修正论述策略

事实上,当大家基于利益共同体的情谊而一窝蜂的跟随大队时,群体之中出现持有相左意见的内省声音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鞭策大家进行更多理性的思辩,继而修正偏颇的诉求论述和策略。

无论如何,根据笔者的观察,来自不同语文源流甚至是完全不相干领域的部落客、网民和公民社会团体之所以纷纷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各种方式声援面对诽谤官司的部落客,并不是基于偶像崇拜的心态或质疑司法公正的疑虑;反之,人们普遍关注的是:

一、身负拓展言论空间、营造活络舆论氛围之责任的媒体机构,应不应该舍弃通过媒体版面来辩论、驳斥和澄清异议观点的言论平台,而改以诉诸具有威吓和高压意味的法律诉讼手段来对待异议声音?

二、虽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法律的公正原则,需要建立在法律程序的公正,以及控辩双方拥有公平的法律支援资源的基础之上。然而,在法律诉讼过程中,控辩双方所需要耗费的金钱和舆论声势资源,甚至是时间,并不是一般平民所能负担得起的,因此,拥有雄厚政治与金钱资本的亲执政党媒体集团诉诸法律诉讼手段来对付资源单薄的网络异议人士,从一开始就不是一场公平的竞赛。

部落客遭起诉案例凸现社会结构性贫富差距

就拿这次被起诉的部落客阿西鲁丁(Ahirudin bin Attan)的例子来说,许多网民担忧在现实的情况下,财雄势大的亲执政党媒体集团可以雇用几十个律师摘引部落客此前所发表的48篇网志贴文来起诉他诽谤,可是部落客只能尽量和本身雇用得起的几个律师,在有限的时间内尝试勉强读完所有48个被认为具有诽谤意味帖子的各个段落和字句,并尝试作出足够的法律专业分析、解读、回应和逐字逐句的答辩演练等,那将会是一种怎样的精神折腾?而辩方来不及在案件听审前夕准备完毕,以致有所遗漏的关键答辩要点又会有多少?

人们更不忿的是,部落客在缺少如财团那般充裕的法律支援(包括金钱和充足的法律专才)条件的同时,天天又得面对政治人物和主流媒体联手营造的“部落客不负责任”的舆论压力,部落客要如何在分秒必争的答辩准备过程中,专注配合己方律师所拟议的法庭答辩策略?

无论如何,有论者不认同以上看法,并指出马来西亚是个法治国家,法律赋予了人们藉诽谤法来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因此本地网民在两名知名异议部落客遭到起诉之后,贸然祭起“捍卫言论自由”、“避免产生网络寒蝉效应”的字眼,并非反对新海峡时报起诉部落客诽谤的有力论点。表达反对新海峡时报控告部落客的人士,充其量只是在行使其言论自由,与此同时,新海峡时报也有权行使宪法赋予它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讨回清白的权利。

也有论者提出,相对于财雄势大的媒体集团,一般部落客较缺乏法律资源的支援是长久以来即存在的社会贫富悬殊结构性问题,并不是这两起诽谤官司所独有的问题。因此,人们不应该持有双重标准,置其他案件中同样面对贫富差距问题的弱势一方予不顾,惟独眷顾此时落难的部落客。

着眼同一议题之不同面向的价值观怀

我个人认为,置喙网民声讨新海峡时报起诉部落客之理据的论点,并没有完全否决网民声援落难部落客之运动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其实,大家可以在共同维护网络言论空间的大前提下,着眼同一议题之不同面向的价值观怀。

事实上,社会从来就不是以一种因素来作用的;社会现象都是多元多果,甚至是多元一果的。在处理关于法治建制和法律信仰议题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一并探讨其他面向同时在作用、发生和影响社会各个层面的事。

我们都认同,没有人也没有任何言论甚至是任何诉求应该超越法律。然而,法律也不可能支配全部事务和阻止一个人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对牵涉到法律事务的公共议题进行讨论。我认为,这宗博客遭到起诉诽谤的案件,至少牵涉到三个领域:法律、政治和媒体(言论自由)。

部落客诉讼议题不能抽离自当下的政局脉络

任何公共议题的谈论,都不能抽离自当下社会的局势脉络来谈,否则与闭门造车无异。自从新海峡时报集团入禀法庭起诉部落格诽谤以来,由巫统直接掌控或间接控制的巫、英文报章,包括对部落客发出诽谤告诉的新海峡时报(英文报)以及其属下的马来报章每日新闻(Berita Harian)本身,就开始出现了质疑由部落客所撰写的网志内容之可信度的新闻报导和评论文章,并高调引述首相表示“部落客不能躲在法律背后,自外于法律的制裁”的言论。《当今大马》中文版编辑就撰文分析,巫、英文主流报章连日来隐隐然把以光明正大署名身份来发言的部落客,与匿名散播谣言者相提并论的论调,显然有协助执政当局在大选年份削弱异议部落格在一般资讯受众群心目中之公信力的考量。因此,执政当局的政治策略布局,是网民在探讨部落客招惹官非的议题时,不可忽略的重要事项!(注1)

执政集团与民间尤其是网络公民对待言论自由的态度和立场大多数时候都会是处于博弈的关系。政治人物永远希望人人是惟命是从、没有异议的顺民;而人民永远希望掌握更多元的讯息管道来探知公共事务的运作,拥有更充裕的言论空间来对攸关己身权益的议题发表看法、不满或异议。

在网民与权力的爪牙针对网络用户应该如何把持网络言论空间的问题而展开拉锯的非常时期,为了贯彻不妨碍司法公平审讯以及人人寻求司法途径讨回公道的权利,我个人认为,网民声援部落客的论述需要在以上两方面进行修正,然而“部落客团结起来,不要怕”(Bloggers United, No Fear)的网络抗争运动必须获得公民社会的持续推动。

这个网络抗争运动的主旨不在于置喙司法公正或质疑公民诉讼权利,而在于树立一种本地部落客乃至网民对待网络言论空间的忧患意识,即:

一、自由的应用必须伴随责任的肩负,因此网民应该对本身的言论负责,并且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发言。

二、向权力爪牙谢绝任何通过执法途径或威吓手段来进行言论管制和和言论审查的意图。网民的言论尺度固然不能自外于法律的规范和网络空间自身的舆论监督,然而网民的言论并不是由执政当局所规范。

有时候,言论自由的萎缩不需要当局直接诉诸于执法手段。更高明的手段会是藏镜人在幕后遥控代理人,以杀鸡儆猴的方式来营造人人自危,纷纷闭嘴的白色恐怖氛围。

注1:此段落并没有出现在笔者发表于《东方日报》的同一篇评论文章中,这些文字乃是笔者把原稿交予《东方日报》“名家”版编辑后,觉得文章论点仍有所缺失,而随后补上的。

Category: 政治(Politic) ; 媒体(Media)
此文刊载于2007年1月30日的《东方日报》“名家”版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_item.asp?NewsID=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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