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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言,就没有权益!---- 呼唤公民议政文化的建立

在民主国度里,没有议政能力几乎等同于丧失参与国家决策以及分配公共资源的权力。不论是在民主萌芽初期,古希腊雅典所奉行的直接民主,还是自17世纪发端沿袭至今的代议民主,公民议政都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以确保公共事务获得各阶层人民的充分讨论与监督。

直接民主与代议民主的主要差别在于直接民主制度下的公民直接参与议政和随之而来的公共事务表决;而代议民主制度里的国民则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议士,授权他们代表人民在立法机关里议政及表决公共事务,而公民则保留通过大众传播媒介问政和议政的权力。

随着各国人口的暴涨以及社会结构的日趋复杂,直接民主的可行性已经大大的降低,只有部分国家仍保留以全民公投方式来表决重大全民议题的民主程序。反之,在现代社会盛行的代议民主制度里,人民代议士担当了代表人民在各级议会里议政的任务。代议士议政的范围大至官方政策、国家法律以及外交立场之拟定的辩论,小至政府行政机构的执行偏差以及社会民生议题的质询。

确保民代遵循原则处理公共事务

由于在代议民主制度中,议员在立法议会里的议政任务是确保所有议案皆经过周详的分析、全方位的辩论以及有效的纠错方能通过成为官方决策的把守关口,如何确保人民代议士依循民意和社会公益的原则来辩论和表决公共事务,遂成为了人们极度关切的事项。

人们从西方社会的民主发展史中领略到,由人民代议士所组成的立法机关除了必须受到执法和司法权力的制约外,平民百姓也必须通过被誉为第四权的媒体来监督以上三权的运作。而媒体舆论所承载的,正是由公民议政所构成的民间制衡力量。换言之,在代议民主制度中,媒体是各阶层人民的“议政平台”和“议政载体”。

当然,在现代公民社会中,除了媒体之外,人民也可通过各类公开讲座与集会、人民代议士的服务中心、非政府组织以及许多公共场合达表本身针对公共事务的看法、监督人民代议士的表现,以及质询政府的决策。

当前,我国仍旧缺乏健全的议政机制以及健康、活络的议政氛围。人民代议士及各阶层人民的议政素质和文化仍然有许多急需改进的地方。国人对议政的印象似乎仅仅停留在国、州议员在议会里相互讽刺、谩骂和叫嚣的场面,以及声称代表民间的社团领袖高调附和政党立场和执政当局决策的说词。

显然的,这些党派领袖间的口舌之争和社团领袖刻板的表态文化,离开民主议政所要求的引用充分的理据和坚实的民意基础来进行公开讨论和理性论辩,以让不同政见和政纲在民众的检视下公平竞争的民主环境仍然十分遥远。

避免多数暴力罔顾弱势群体权益

不论是来自任何党派的议员和政治工作者,还是来自任何阶层的人民都必须正视议政在现代民主政体中的重要性。议政是对各种政见取优汰劣的过程,确保非理性和有所偏颇的思想元素不会被国家的公共决策和官方立场所采纳。

公民议政也是避免民主制度沦为强势群体以多欺少的数字暴力,而罔顾少数人权益的关键民主环节。它让拥有不同利益和价值观念的个体、群体和组织在进行任何公共事务的表决之前,进行充分的辩论和公开协商(注意:不是私下闭门协商),减少胜者全胜、败者全输的零和状态,以尽量达至各方多赢的局面。

然而,在日益恶质的政治环境中,许多国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方式,还有官方立场的确立,都是政客和利益集团通过先声夺人的声势和后续的舆论攻势所达成的。理性的议政声音往往被未经公开论辩和评析的单元论调与武断说词所淹没。高分贝和激昂的声势已经逐渐取代了理性论辩,成为议员和群众评选公共事务立场的凭据。

这些声势逼人的单元化论调和武断说词,充斥着当下社会的各种议政平台和场合。如果政治工作者、社团领袖、非政府组织甚至一般平民基于惰性和压力,不敢引用理据对其提出指正,那等于人们放弃了本身合法的议政权力,间接默许政客与政党的外围组织以声势和噪音压抑各方的发言空间,让各种偏颇的政策得以在不受公开质询和辩论的情况下一再的被通过。这也就是我在文章开头所表达的隐忧--在只有“形式民主”外衣的社会里,放弃议政几乎等同于放弃参与国家决策以及分配公共资源的权力。

逃离政治和回避极端政客对各项敏感议题的炒作,无法让我们自外于来自恶质政治势力的干预和伤害。政治的权谋无所不在,并处心积虑介入社会政、经、文、教各个层面,人民要纠正社会体制的种种弊端,除了通过议政来表达捍卫本身合法权益的理据和意志,别无他途。

在当前我国各种族和各阶层的人民皆面对国家经济资源分配不均、母语教育权益受到剥削、世俗生活方式受到宗教形式主义的威胁、执法官员的滥权贪污行径危害社会安宁与人身安全等种种困扰之际,我们急切需要政党、人民代议士、非政府组织和全体人民皆能无畏无惧的公开议政,发出要求当局纠正失衡的国家体制、整治败坏的社会风纪、制定兼顾各方权益的政策的呼声。

莫让“私下协商”蚕食“公民议政”

切莫让公共政策的拟定和所谓“敏感”公共事务的讨论局限在政治精英间私下协商的不透明作业里头。私下协商是政党协调与解决政治集团内部矛盾和利益分歧的台底运作,它的功能在于维持个别政党的稳定,却不在于促进国家政治体制的健全发展,更不适用于需要公开化、高透明度,让群众参与和检视的公共决策制定。我们必须认清,个别政党只是国家政治体制当中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并不等同于国家政治的整体,所以个别政党的封闭操作文化没有凌驾全民政治事务公开运作的权力。

没有指正,就没有纠错;没有发言,就没有权益。且让我们一齐呼唤公民议政文化的建立。

此文刊载于2006年4月4日的《东方日报》“名家”版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detail6.asp?alp=-1651738104
Category: 政治(Poli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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