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的学生代表 沉沦的大学精神
美洲原住民有一句发聋振聩的谚语,“我们的土地并非自祖先手中所继承的,而是从子孙那里所暂时借取的。” (We do not inherit the earth from our ancestors, we borrow it from our children.)其实何止是土地,被我国的政治人物和大学行政官员视为私人财产,而紧紧操控于股掌之中的国立大专,又何尝不是他们从现今以及未来广大学术人员和学子手中,所暂时借取代为管理的?
多年来,来自执政党的政治势力一直千方百计的想要介入国立大学的行政事务,一些怀有隐议程的政客甚至公然通过主导大学各级行政主管的人事布局,来插手干预国立大学的内部决策。在这政党角力无所不在的泛政治化年代,就连大学生在年度校园选举中所体 现的总体投票倾向,也难逃被执政党操控、收编,作为营造当权者获得广大大专生支持假象的造势筹码。
攀附权贵 因利益而结合
很显然的,对政治人物以及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大学行政人员来说,大学的经营与百年树人的教育事业无关。在他们眼里,大学只是供政治人物和政党在大专校园内拓展政治势力;任大学行政人员攀附权贵、以权谋私的地方。双方因利益而结合、各取所需,至于大学的长远规划与发展、大学的办学格局、大学的教学水平与研究成 果、大学毕业生的素质、未来大学新生的际遇等事项,只沦为他们挂在嘴边、捞取廉价宣传的公关术语;在背地里,他们却无所不用其极的掏空大学的资源来遂个人的私利和政党的议程。
原本,面对政治人物和部分大学行政人员利用高等教育资源来换算政治资本的做法,我们虽然感到不齿,但是我们并没有绝望,因为我们还有一批代表国家未来的大专生。然而,在获悉由广大大专学子通过校园选举推举出来的所谓学生代表们,加入政客和学棍掏空大学的勾当后,我们不得不对大学的未来发出哀嚎!
2006年9月15日,超过300名来自18间国立大专和26间私立大专的学生代表理事会成员,在太子世界贸易中心与副首相纳吉和高教部部长慕斯达法进行了一场闭门联席会议。在会上,学生代表们竟然向副首相纳吉提呈备忘录,要求政府保留剥夺大学的行政自主权,限制大专生的结社自由、言论自由以及集会自由的《1971年大专法令》,并表达强烈要求政府采取严厉行动来对付亲学生阵线同学的意愿。
这已经是由亲校方学生派系执掌的全国各大国立大学学生代表理事会,在今年内第二度向巫统署理主席纳吉提呈要求政府保留《1971年大专法令》,以及对付不受国立大学校方注册和承认的亲学生团体。
自2003年开始,在各国立大学校方竞相于每年校园选举期间实行更多对独立学生阵营不公平的选举条文,并在竞选事务上处处偏袒亲校方派系的候选人后,亲校方派系已经囊括了几乎所有国立大专的学生代表理事会。
虚荣作祟抑或甘愿被收编
然而,由亲校方派系执掌的各大学学生代表理事会不但没有对大学校园的独立自主和学术氛围作出贡献,还上演了一幕幕支持执政集团禁锢大学独立精神的戏码。这不禁令人感到疑惑,这批学生代表是出于无知所以才会轻易的被政治人物利用?还是为了拥有学生代表身份的权力与虚荣,而心甘情愿被政治势力收编?
我可以尝试说服自己,亲校方派系的同学偶尔用污秽的言语和恶质的竞选手段来抹黑亲学生阵营的同学,是基于年少气盛,以至无法按捺住心中对政治对手的不满与不屑;但是我很难相信,亲校方派系的学生代表支持执政党继续保留剥夺大学行政自主权、限制大学生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与集会自由的《大专法令》,是出自于对大学的爱护,是为了维护大学的信誉!
大学的信誉源自于近几百年以来,现代社会对大学功能的倚赖。要让大学有效的发挥其传授知识、发展知识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我们就必须确保大学拥有充分的学术自由以及行政自主权。然而,我国国立大专的学术自由和行政自主权却受到《大专法令》里头种种条文的限制。
《大专法令》的大学章程赋予高教部长委任大学校长的权力,而大学副校长的人选则是在高教部长与大学校长磋商以后所决定的。沿袭这种自上而下的人事任免模式,大学校长有权决定各学院院长的人选,学院院长决定了系主任的人事安排,而系主任则主宰了一般讲师的命运。这层层相扣、自上而下的职务任免制度,极易催生学术人员与政治人物的从属关系,以及讲师与上司之间的裙带依附歪风。因此,政治人物能够轻易的通过绝对的人事任免权力来主导大学的营运方针,乃至于大学日常行政事务的运作。
大学研究水平大打折扣
为了避免自身或下属在课堂上所教授的知识、在媒体和学术期刊上所进行的学术辩论和所公布的研究成果,触犯到政治派系的威信和利益,以至影响到晋升和续约的机会,身兼行政职务的学术人员难免在自觉与不自觉间,在教学、学术研究以及对社会建言的工作上处处自我设限,并对下属进行重重的审查和限制。在这样的噤声文化下,大学的学术自由又怎会不受《大专法令》的淫威所戕害?大学的教学水平和研究成果又怎能不大打折扣?
此外,《大专法令》更赋予大学校长极大的权力,来限制大学生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与集会自由。《大专法令》第15条文禁止在籍大专生在没有获得校长的书面同意下,参与、联系、表示同情、支持或反对任何校外组织。《大专法令》第16条文则赋权予大学校长,中止或解散大学内的组织团体。大学校园一旦失去了自由讨论的氛围;大学生一旦被剥夺与志同道合的朋友自由组织校园团体、筹办校园活动,以及针对校外公共议题提出建言和发出批判的权利,大学的学术风气乃至大学生的创意思维与批判精神无异于被狠狠的掏空、碾碎。
面对这不利人、不利己、不利未来世代学子的《大专法令》,口口声声说要捍卫学生权益的学生代表理事们,是怎样高举双手,支持这扼杀大学知识氛围与独立精神的恶法的?我们的大专学子,又是以什么考量来推选这批学生代表的?
我们不得不警惕,执政党与大学学生事务处通过代理学生营造伪民意,来为当局种种偏颇政策背书的手段。在当局“分而治之”以及“以学生制学生” 的策略布局下,大学校方每每在学生代表理事会改选期间,通过不公平的竞选条例和官僚作业来打压立场独立的候选学生,再辅以大量的竞选资源来帮助亲校方的学生派系顺利当选。
骑劫大学生民意向当局投诚
然而,亲校方阵营的学生在入主学生代表理事会后,他们的首要任务不是为学生谋求福利,反而是迫不及待的利用学生代表理事会的名义来骑劫广大国立大学生的民意,在极具争议的议题上主动向当局投诚。接着,政治人物夹着所谓“学生代表”的民意背书向媒体公告政府与大学当局针对有关议题的立场或决策具有高度的民意基础和合法性。最后,媒体在“当官的具备高新闻价值”的新闻取材原则下,被动的放大课题,让读者、观众和听众误以为当局腐败、反智、不公平的政策和条例受到广大学生的支持。
为了政治仕途和党派利益,政治人物不惜操弄被视为立国之本的大专教育,来瓦解大专知识分子针砭时弊、监督时政的学术传统;为了步步高升、攀附权贵,部分讲师、教授与大学行政官员,甘愿典当知识份子的风骨与治学精神;为了享受在镁光灯下与政治人物握手寒暄的虚荣,大学生赔上了自主人格与批判精神。
纵观现代国家的发展史,大学一直是支撑国家全方位发展、为社会文化注入创新元素、把守社会良知最后防线的前沿组织。讽刺的是,我们竟然可以如此潇洒的默许丧心病狂的政客利用恶法、权谋、利益和虚荣,年复一年的重复撕裂大学、扭曲大专生品格,来架垫政治声望的卑劣伎俩!
Categoy: 政治(Politic)
此文刊载于9月27日的《东方日报》“名家”版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detail6.asp?alp=84327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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