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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手文化 : 辩论与诚信

马华领袖的幕僚雇用枪手用冒名形式撰写伪中立的文章,有两个层面。

(一)辩论 (论据可不可信)- 他们发表文章举证反驳董教总和在野党指华小只获得2至3%的教育拨款是不正确的数据。这是在辩驳己方不赞同的立场,是论点的交锋,是辩论。辩论没有错。

(二)身份 (身份具不具备诚信 )- 他们具备双重身份,可以是马华党工,也可以是不代表党派的个人身份。在发表明显具备政治立场、又动摇华社民间自主争取教育权益的议题上,他们可能:

i)不用政党身份(这没问题)
ii) 用个人身份附上真实姓名(这也没问题,当作个人意见)
iii) 用笔名和不具党派色彩的中立写作人身份写党性强烈的文章来引导舆论(这就有问题了)

民众判断一个人或一个单位的发言,会被以上两个层面(即他言论/论述的substance,以及他的身份是否中立客观,没有利益冲突)来影响他们最终决定是否支持,保持中立或反对有关言论。

因此,显然的,被马华领袖的幕僚雇佣来假扮中立投稿人,他在辩论的层面上也许没有错(这要看他的论点是否经得起检验),但这不代表他没有作出违反诚信的事。我置喙的,就是这点相关诚信的文化。

当然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因为他冒用中立身份来发言、辩论、撰写评论文章,就否定言论自由、辩论和评论的价值。

这会让我们掉入死胡同,即为了避免一个极端(缺乏诚信)却陷入另一个极端 (反辩论、反智、限制他人的言论自由)。

所以个人认为妥善的回应方式,应该是:

(一)董教总、在野党、评论人,甚至是一般读者逐点反驳枪手文章论述不周详的论点,用真凭实据驳倒对方,继续推动言论激荡,摆事实、讲道理的文化。

(二)声讨不具诚信的伪中立、伪独立枪手文化。既然我们的社会需要鼓励摆事实讲道理的文化,我们不可忽略诚信也是摆事实的一环。讲道理的人不该假装没有利益,这和法律上审理案件时强调利益回避,否则其论点的可信度可能被推翻的道理是一样的。

议题背景:【假造民声的伪“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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